7月29日,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将延长寄发由要约人通过吸收合并附前提条件私有化首创置业及撤销首创置业上市地位相关事项综合文件的期限。
公告表示,由于需要额外时间以达成前提条件及编制将载入综合文件的相关资料,因此首创置业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员已表示有意批准将寄发综合文件的最后日期延后至9月9日。
据报道,7月9日,首创集团及首创置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将要约人首创城市发展及首创置业将合并。合并后,首创置业将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适用中国法律被要约人吸收合并。
于合并完成后,要约人将承接首创置业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约以及一切其他权利及义务,而首创置业最终将在完成适用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后注销登记。
于前提条件及所有生效条件达成后,首创置业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自愿撤销H股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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