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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严查购地资金来源

2021-09-13 09:07 南方日报

摘要: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等措施,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进一步维护东莞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9月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严格购地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等措施,健全东莞住宅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进一步维护东莞土地交易市场秩序。

  在竞买资格方面,限制关联公司参与竞拍,该通知对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从开发资质、关联关系、购地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竞买人具备房地产暂定或以上开发资质;同一竞买申请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宗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购地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在网上申请阶段,竞买人要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前上传相应的资质证书及承诺函。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这三项资格条件后,将避免关联公司参与同一地块竞拍的现象,有力有效维护土地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严格购地主体资格、资金来源审查。该通知对确定竞得人的规则予以明确,即网上报价未达到上限的,实行价高者得;网上报价达到上限后,采用终次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确定竞得人后实行“中标必查”,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是否符合该通知规定的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审查不通过的,终止交易,重新组织出让。

  在购地资金审查方面,实行“先承诺、成交后再审查”,并由竞得人先自行委托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形成《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资金审计报告等核查资料,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审核通过;发现问题的,将相关资料及核查意见提交给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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