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案,被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处以一百五十一万元罚款。经查,当事人存在发布“一层庭院、下沉式庭院和地下一层”“飘窗”“配电房”“19#楼门厅”等多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户型宣传图中印制“本商业广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解释权归属于开发商”的文字内容,存在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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