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到期赎回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的两项境内公司债券。
据了解,2018年9月25日,禹洲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禹洲鸿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固定票面利率为每年7.80%,三年到期,其中固定票面利率于2019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期间由每年7.80%调整至6.98%,并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进一步将利率由每年6.98%调整至5.98%。
同时,禹洲鸿图地产也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固定票面利率为每年7.85%,三年到期,其中固定票面利率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由每年7.85%调整至5.98%。两项境内债券的到期日均为2021年9月27日。
于2021年9月27日,禹洲鸿图地产已按其尚未偿还本金额合共人民币20亿元连同其各自累计至到期日的利息悉数赎回两项境内债券。
另外,2021年8月30日,禹洲集团按本金额人民币10亿元悉数赎回到期的境内公司债券。
于本公告日期,禹洲集团和禹洲鸿图地产已按尚未偿还本金总额人民币30亿元连同其各自累计至到期日的利息悉数赎回境内债券及两项境内债券。
禹洲集团有充足的现金流赎回两项境内债券,到期赎回两项境内债券并无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