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有关订立合作协议事项的补充公告。
据悉,应厦门国际信托及厦门佳沃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于公告日,厦门兆澄垚、福建兆丰、建发嘉润及厦门利源签订确认书。
据此,厦门国际信托于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将转移至厦门佳沃信。除确认书所补充者外,合作协议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条文均维持不变,仍全面生效及具有充分法律效力。公告表示,厦门佳沃信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建发国际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此前报道,8月13日,建发国际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厦门兆澄垚、厦门国际信托、福建兆丰、建发嘉润及厦门利源订立合作协议。
据此,厦门兆澄垚与厦门国际信托同意成立合营企业,当中厦门兆澄垚与厦门国际信托分别拥有80%及20%股权。于合营企业成立时,合营企业的初始注册资本为9亿元。厦门兆澄垚及厦门国际信托将根据各自在合营企业股权中的比例分别出资7.2亿元及1.8亿元。
同时,建发嘉润及厦门利源同意出售,而合营企业则同意以人民币2002.4万元的代价购入福建兆丰的100%股权,而福建兆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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