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提示广大民众,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2、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定、排号、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3、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4、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5、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楼栋均开设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广大居民在购房时请注意谨慎交纳房款,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全部交存至所购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切勿向其他账户交款,防止发生交易风险。
6、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建议广大群众不要恐慌性购房,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