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SZ000002)发布公告称,万科董事会决议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据悉,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对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对于永续类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每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 募投项目)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公告称,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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