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解质押情况。
据了解,自9月17日至10月21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分别向信达资产解除质押了2700万股,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290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7658.5万股;
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3650万股,向中信证券解除质押了1838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解除质押了1990万股。
同时,自9月22日至11月1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分别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质押2900万股,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质押188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质押7658.5万股,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分行质押820万股;
向农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质押2510万股,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质押5300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质押199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质押100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质押133万股。
目前,阳光集团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94亿股,占总股本的14.34%;东方信隆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5亿股,占总股本的13.29%;康田实业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13亿股,占总股本的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