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据了解,银亿股份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1月24日、25日、26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银亿股份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0月27日,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其投资总报价为人民币32亿元。2020年12月11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截至2021年11月11日,梓禾瑾芯已经完成32.15亿元的出资实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人民币19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违约金以及剩余投资款仍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银亿股份表示,近期,公司不存在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且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银亿股份董事会履行核查程序后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