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中国山东高速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拟向佳兆业集团直接全资附属佳兆业创投有限公司收购愉昇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待售贷款,代价最高为约1.86亿港元。
据了解,根据2019年12月18日公告,买方、盛帆(佳兆业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佳兆业集团订立山高金融融资协议,据此,买方已向盛帆提供本金额1.25亿美元(相当于约9.80亿港元)贷款。该贷款由佳兆业集团提供担保。
于本公告日期,山高金融融资协议项下的未偿还本金额仍为1.25亿美元(相当于约9.80亿港元)。
对此,山高金融表示,此次收购愉昇的代价将由买方透过以同等金额抵销山高金融融资协议下的部分未偿还款项而结付。佳兆业集团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买方承诺于愉昇买卖协议所载若干条件获达成后进行回购愉昇。
其续指,鉴于佳兆业集团及盛帆近期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物业(愉昇)的估计物业价值;根据愉昇买卖协议的条款清偿代价(愉昇)的抵销机制;及物业(愉昇)的投资潜力及其租金收入,董事认为愉昇买卖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资料显示,愉昇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The Center (38) Limited为物业——即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38楼的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于2021年12月3日,买方向Nomura Singapore发出一份不可撤回确认书,要求终止总回报掉期协议并已获Nomura Singapore接受。
与此同时,公告显示,于2021年12月5日,买方、盛帆、佳兆业集团及叶昌订立补充契据(山高金融融资协议),以修订及补充山高金融融资协议,以(其中包括)将山高金融融资协议下贷款(根据愉升买卖协议抵销后)的还款日期延长至2022年10月2日及将山高金融融资协议下的利率修订为每年14厘。
山高金融董事认为,推进终止及贷款约务更替,使本集团承担山高金融融资协议项下贷款人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以及能够抵销代价(愉昇)及延期,符合本集团之利益。买方于终止及贷款约务更替项下应付之任何金额将由本集团内部资源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