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收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的通知》。
据了解,华夏幸福下属子公司华御湾(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御穗湾(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68.39亿元的成交价格取得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珠江隧道口以西、珠江以南新隆沙地块,并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华夏幸福已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缴纳了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34.195亿元,截至目前尚未缴纳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34.195亿元。
因广州华御湾和广州御穗湾未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如期缴纳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其发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的通知》,该通知载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与广州华御湾、广州御穗湾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收取的合同定金约13.68亿元不予退还,除定金外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20.517亿元可退还广州华御湾、广州御穗湾。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解除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收回该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广州华御湾、广州御穗湾已缴纳的合同定金13.678亿元预计将无法收回。
华夏幸福目前正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上述合同解除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以尽可能取得相关方谅解,从而化解风险并减少损失。
据悉,华夏幸福将根据协商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损益金额予以确认,最终损益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另经华夏幸福自查,其开发的其他项目不存在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