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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主要措施为:一是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对在无锡工作,但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以在本市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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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对《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意见稿提出,申请人及配偶租住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的租房备案编号,可按照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申请人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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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发布《关于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申请条件,凡符合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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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叶云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将重点抓好四件事,努力推动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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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进一步放开学历落户。对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放宽投靠落户,开展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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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的“宜居成都,舒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专场推荐会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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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该通知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限购和限售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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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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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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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消息,江苏南京出台稳楼市政策,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带押过户”业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通知显示,为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资金成本、缩短交易时间,自今年3月1日起,在南京可办理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