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深圳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对“深房理”涉嫌非法集资开展调查及申报登记的通报以及情况说明(以下简称“通报”)称,为保障“利益相关人”权益,请其进行申报登记,目前各项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
“利益相关人”可于本月20日前进行申报登记
据悉,2021年4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七部门发布通告对“深房理”开展联合调查。根据公开举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牵头组建“深房理”涉嫌非法集资调查工作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驻深机构等,对深房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深房理公司”)、房理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房理公司”)及自然人李某峰等人员开展调查。
8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通报称,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与深圳深房理公司、深圳房理公司及自然人李某峰等重点调查人员的“利益相关人”的权益,请“利益相关人”于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深圳金融”微信公众号-“微办事”-“深房理申报小程序”或邮箱szscfb@shenzhen.gov.cn等途径进行申报登记。
通报进一步明确,可进行申报登记的“利益相关人”包括但不限于有如下行为的当事人:缴纳会员费;参与合资购房;与上述主体有约定利息的资金往来;经上述主体介绍,与会员有约定利息的资金往来;其他与上述主体有超出合理范围的资金往来等。
其中,缴纳会员费是指已缴纳“普通会员”会费、“摇篮会员”会费的当事人。据了解,近期相关部门已陆续收到“会员”群众在认清事实真相的情形下,要求“深房理”退费被拒绝的投诉。
此外,“参与合资购房”是指当事人通过重点调查人员或其他“深房理”工作人员发布信息,从“摇篮会员”中征集“股东”共同出资购房,或当事人在“深房理”组建的微信群自行发布信息,招募“股东”,共同出资购房。上述当事人或“股东”都属于利益相关人。
“深房理”团伙涉嫌非法集资等,将被依法查处
据悉,相关人员的申报登记信息将被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保密,仅执法人员可依法调阅,用于推进调查工作。经核实申报登记虚假信息,并对案件造成重大干扰、误导的,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目前调查工作进展,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深房理”团伙为获取自身巨额利益,组织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人群参与炒房,违背国家“房住不炒”原则,使参与者深陷举债付月供、“以贷养贷”的漩涡,面临较大的资金链断裂风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买房、他人代持等行为也面临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同时,“深房理”团伙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违规组织会员筹集资金,涉嫌非法集资。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联合有关部门对“深房理”公司及部分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并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调取了相关资料,调查工作正在推进。
据悉,前一天(8月7日),深圳官方权威发布平台“深圳发布”消息显示,经初步查实,“深房理”涉嫌房产众筹和代持、违规套取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宣传、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集资等多项违法违规问题;此外,部分中介涉嫌为“深房理”违法炒房提供便利。目前,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法依规启动问责和处罚,2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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