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披露关于收购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的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事项。
据了解,此前于3月15日,深高速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备忘录,据此,深投控拟将其于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的间接权益(占湾区发展已发行股本总数的71.83%)转让予深高速。
8月10日,美华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买方,为深高速全资附属公司)及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卖方,深投控全资附属公司)就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深投控、卖方、买方及深高速就付款责任安排订立付款责任协议。根据交易协议,深高速集团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待售股份,预计总代价不超过104.79亿港元。
完成后,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由卖方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湾区发展71.83%股份)及湾区发展将成为深圳国际及深高速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深圳国际及深高速的财务报表。于完成日,卖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委任由买方提名的候选人担任目标公司的董事。任期自完成日起生效。
据悉,深投控为深高速间接控股股东,曾向深高速作出承诺,其中包括避免与深高速同业竞争、支持深高速发展和向深高速进行资产注入及整合的承诺。基于以上承诺,深投控于2017年最初拟通过深高速收购湾区发展,但获深高速告知当时不具备可行性因此不会进行该项收购。
此后,深投控透过目标公司完成收购湾区发展。该项收购完成后,深高速与深投控就有关湾区发展业务的具体安排进行了深入的磋商,并最终达成了交易的方案。
公告指出,签订交易协议符合深高速股东及深高速的整体利益。原因是通过交易,深高速能够把握深圳推进国企改革的战略及产业布局优化带来的商机,从而实现收购湾区发展优质收费公路资产及扩大深高速收费公路业务规模及利润基础的目标。
交易亦符合深圳国资委的改革政策及措施。深圳国际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深圳国际整合优质基础设施资源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