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分别公告称,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能清偿债务被提起诉讼。
未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为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债务人为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形式为借款,存续金额16.34亿元(包含上海花样年作为杭州星昂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的5.7192亿元);期限4个月,到期日2021年10月18日。
此项债务由花样年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星昂受让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的股权,上海花样年将持有的杭州花锦9%的股权质押至杭州星昂。杭州花锦和杭州花浦章证照以及资金共管。
花样年称,受公司整体流动性紧张的影响,杭州花浦未能如期归还借款,公司未能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目前在积极寻求方案以推进事项的解决。
杭州星昂所诉借款合同纠纷已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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