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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签署补充协议已生效

2022-01-04 13:30 观点地产网

摘要:阳光城1月4日发布的另一则公告称,公司董事局、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提名的董事姜佳立的书面辞职报告。

  1月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据了解,2021年12月27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沧州泰禾建材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泰禾建材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受让阳光城7.41%的股份,共计306,727,826股。

  2021年12月31日,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与泰禾建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转让股票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此外,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签署补充协议已生效。

  据悉,原《合作协议》相关承诺之有效的条件系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的持股不低于9%,现泰康持股比例降至3.99%,根据《补充协议》,若阳光城未完成合作协议中的涉及的年度业绩,将不会收到阳光集团承诺的业绩补偿。

  另外,阳光城1月4日发布的另一则公告称,公司董事局、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提名的董事姜佳立的书面辞职报告。

  姜佳立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局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局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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