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进行回复。
公告显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雪松控股部分信托产品兑付逾期,且其底层资产相关的供应链业务涉嫌“空转”贸易。2020年该公司新增供应链业务,2021年上半年供应链业务收入7.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81.82%。
深交所请雪松控股核实并说明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结合新收入准则,从“控制”的角度说明供应链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雪松控股回复称,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为向客户提供钢材、煤焦、油品等产品的购销服务。公司在收到下游客户的采购订单后,通过上游供应商或第三方物流将货物 运输至指定地点,经签收确认货权即转移至公司所有。货物后经下游客户指定的责任人签收确认后双方签订签收单确认货权转移,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此外,应深交所要求,雪松控股自查后表示,2020年供应链业务前五大供应商、2020年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根据媒体报道,雪松控股信托产品的融资方涉及上海闵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广州舜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融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
雪松控股表示,经核实,媒体报道的30家公司不属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供应商或客户。另外,公司未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