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光城MTN002”的公告。
据了解,根据《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20阳光城MTN002”违反交叉保护条款未获得豁免。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约定,“20阳光城MTN002”应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日(即2022年4月8日)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光城MTN002”。
债务融资工具简称“20阳光城MTN002”,发行总额7.5亿元,发行期限3+2年,票面利率(当期)6.80%,原行权日为2023年7月23日,原到期日为2025年7月23日,加速到期日为4月8日,应付本息金额为7.86亿元(计息期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4月8日,共259天)。
公告显示,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加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加速到期,导致出现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的情况。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暂不偿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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