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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不应成为一笔"糊涂账",房屋公摊面积测量与计算亟待规范,让老百姓能够放心购房,同时也可化解购房者与开发商诸多矛盾纠纷。取消购房公摊面积还需再进一步论证,但限定最低得房率或最高公摊率,规定公摊面积计算标准和方法,则可以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如此,才能切实保护购房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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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须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为何房屋公摊面积会有这么大争议?如何让消费者买房买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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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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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公摊面积是否应取消?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尤为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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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摊面积,采用套内面积计价,也是与国际标准接轨,更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而且,此举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成本,反而会因住房面积真实可靠,消费者更容易衡量、计算,促进商品房流通市场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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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红星美凯龙控股有限公司公告,3月3日,红星控股将红星企发19%股权转让给天津远璞,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结合此前天津远璞收购的51%红星企发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天津远璞已累计持有红星企发70%的股权,股权交易已实施完成;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8日,公司已购回本金总额为人民币7040万元的该等票据,相当于原定发行该等票据的本金总额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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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说,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