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受长春市房管局委托,长春房地产协会就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本次共提出七条新政,其中包括第3次集中供地政策、公积金组合贷款、奖励来长春就业人才购房补贴等七条政策落地。
据了解,这七条新政的主要内容是:
1、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因近两年住宅用地供应量高位运行,本年度第3次集中供地以棚改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为主,原则上不再供应住宅用地。
2、纾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暂停商品房尾盘销售开发企业一次性代交物业维修资金政策,物业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能够抵扣交存额,即可进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长春城区开发的楼盘项目,不再缴存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担保的贷款保证金。
3、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鼓励人才和农民购房。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就业人才以及进城农民,按人才50元/平方米、农民80元/平方米额度予以购房补贴。
5、允许公积金组合贷款。在长春城区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缴存公积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仅限2人共同还贷。
6、加大非住宅去化力度。允许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将办公用房设置居住功能。
7、规范市场秩序。近期,长春市将制定出台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方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等四个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