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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的镇政府办公楼背后:持续20余年企业讨债路丨调查

2021-09-28 11:09 中国房地产报

摘要:白马井镇政府正在使用的综合办公楼再次被法院查封,这背后是一场持续20余年的企业讨债路。最近,这桩久拖不决的事儿似乎有所转机,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已介入此事,儋州市委政法委亦牵头协调处理此事。

  

  白马井镇政府正在使用的综合办公楼,最近再次被法院查封。

  8月20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赶赴儋州市白马井镇政府所在地,将一则查封公告贴在了镇政府公示栏中。8月30日出版的《海南日报》也刊登了这则查封公告。

  查封公告主要内容为:继续查封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经济开发区一处综合楼及土地,查封期间为3年,自2021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止。

  记者了解到,被查封的这处综合楼,正是儋州市白马井镇政府等机关办公大楼。

  法院查封政府办公楼背后,是一场企业持续20余年的讨债经历。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一家名为“洋浦久荣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荣公司”)的民营企业,为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规划新区做“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后被拖欠上千万元工程款及因延期支付而产生上千万元利息。

  2002年起,久荣公司通过一场又一场法律诉讼,最终解决了彼此在工程款项上的分歧,但企业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却成了漫漫长路。虽然当地主政官员换了一拨又一拨,然而这家濒临倒闭的民营企业却依然奔走在讨债路上。

  被法院查封的镇政府办公楼及土地,只是上述被拖欠工程款中抵债偿还的一部分。就法律关系而言,白马井镇政府并非债权债务主体,其仅是借用了这栋综合楼办公。但法院接连查封办公楼及土地,难免让其略显尴尬。

  企业想要回被镇政府占用的楼房及土地,镇政府也感到很为难:如果腾房挪地,数百办公人员去哪办公?1600多平方米综合楼,与同拖欠10余年的工程尾款,真的成了当地政府与企业间死结?

  镇政府办公楼再次被查封

  

  法院张贴在镇政府公告栏上的查封公告。

  8月20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5人,专程从海口赶赴140公里外的儋州市白马井镇政府办公所在地。

  法院执行法官驱车近两个小时,只为张贴一则查封公告。这则查封公告最后被张贴在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公告栏最显眼位置。

  9月10日下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白马井镇政府采访时仍能见到这则查封公告,公告末尾空白处用水笔写上“2021年8月20日贴”字样。

  龙华区法院不仅在这处综合楼的公告栏张贴查封公告,8月30日出版的《海南日报》A11版也刊登了这则查封公告。

  这则查封公告主要内容为,龙华区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二局海南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久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称,因被执行人久荣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铁十二局海南工程公司向龙华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执行标的210万元及利息。这次查封期限为3年,即从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止。

  查封公告还称,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行为,否则法院将依法追究有关方法律责任。

  法院的这次查封是一次“续封”。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8月20日,龙华区法院查封了儋州市白马井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白马井开发公司”)抵债给久荣公司位于儋州市白马井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楼及土地。

  按照上述公告记载内容,综合楼财产及土地使用权归属久荣公司,久荣公司欠下中铁十二局海南工程公司债务,没有履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法院再次对久荣公司财产——综合楼及土地进行查封。

  记者经调查了解到,上述被查封的综合楼及土地,正是白马井镇政府等目前正在使用的办公场地。据白马井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全镇机关各部门现有数百名工作人员在此办公。由于是“活封”,目前对镇政府等机关办公未构成实质性影响。

  据2004年9月的一份司法鉴定报告记载,这处综合楼一共3层,总建筑面积1641.67平方米,综合楼占地面积640.39平方米,用地面积7131.64平方米。

  对于公告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说,久荣公司方面回应称,由于白马井开发公司至今欠着他们一大笔工程款,其企业也面临倒闭,无力归还这笔210万元债务。

  一笔被拖欠的工程款

  那么,白马井镇政府为何在一处被查封的办公楼里办公呢?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得回到29年前。

  1992年,海南西部的儋州正值撤县建市(1993年撤销儋县,设立县级儋州市),作为儋州中西部的滨海重镇——白马井镇,因其地处北部湾和洋浦湾交会处南岸的重要区域位置,原儋县政府要将其规划打造成新区,提振经济发展。

  1992年7月,原铁道部第十二工程局振海公司洋浦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振海洋浦公司”)与白马井开发公司前身儋县土地开发服务公司签订了《儋县白马井镇规划新区土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托包合同》,振海洋浦公司作为工程项目承包方,负责该规划新区土地“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久荣公司是作为振海洋浦公司联营合作单位,负责白马井镇规划新区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久荣公司管理高层王滨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虽是“联营合作”,实际工程施工是久荣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程签约承包方振海洋浦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记者在相关法律文书中见到,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工程承包方对白马井镇规划新区的1537.34亩荒地进行“六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造价概算约2.1亿元。

  “作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方,久荣公司为白马井镇规划新区日后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王滨称,位于该区域儋州滨海新区的房地产项目一个接一个,昔日冷清的滨海小镇由于久荣公司的前期开发,如今一派热闹非凡景象。

  据王滨介绍,为了该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久荣公司当时斥资近5000万元,购买了近3000万元大型施工机械、车辆及其他工程设备,前期垫资近2000万元。

  由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工程施工进行到1994年3月被叫停。之后因工程结算问题,白马井开发公司与工程承包方振海洋浦公司等方面发生意见分歧。后经儋州市政府协调,振海洋浦公司与白马井开发公司同意由儋州市建设局于1996年6月14日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工程造价约3546万元,已付工程款约1786万元,尚欠1750万元。

  久荣公司在讨要这笔工程款时却遇到了麻烦。据此前多份法律文书记载,因白马井开发公司在儋州市投资促进会有存款9500万元,该公司若提取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需要儋州市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拨款。

  1996年9月及2001年12月,白马井开发公司先后两次向儋州市政府进行报告请示,均未得到回应。“后来,儋州市投资促进会又被儋州市政府撤销了,那笔代管的9500万元存款也进入了儋州市财政。”王滨称,久荣公司被拖欠的工程款因此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由于迟迟要不到工程款,2002年久荣公司将白马井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追要尚欠工程款和相关利息。经一审、二审两级法院几次审理,海南省高院于2011年作出终审判决,白马井开发公司应向久荣公司支付欠款共计2382.6839万元(含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据法院查明,白马井规划新区自1992年成立以来,共收到地价款1.019亿元,预收土地定金2.863亿元。也就是说,当时白马井规划新区一级开发土地上,产生的直接经济收益多达3.887亿元。其中,由儋州市国土局直接收款上缴儋州市财政9300万元,由开发区上缴儋州市投资促进会代管资金9500万元。

  按理讲,上述土地所产生的数亿元经济效益,偿还久荣公司被拖欠的工程款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政府方面原因,久荣公司无奈选择了以打官司方式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据了解,后经儋州市政府协调,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采取分期支付或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等方式清偿债务。

  但截至目前,白马井开发公司仍欠久荣公司约1307万元(未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从1994年工程停工至今27年过去了,儋州市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可欠我们的工程款至今没有还清。”年过六旬的王滨挠着满头的白发,脸上写满了无奈。

  “抵债楼”被占用10余年?

  

  抵债给企业的综合楼内景。

  被法院再次查封的镇政府办公楼,原系白马井开发公司综合办公楼。根据相关法律文书记载,这处综合楼及土地最终以142万余元评估价抵债给久荣公司。这笔实物抵债,仅仅是尾欠工程款里的一部分。

  虽然综合楼及土地作为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抵债给久荣公司,但事实上该公司一天也没有实际使用,儋州市有关部门也并未按照约定为其办理房屋及土地确权证书。按照久荣公司说法,早在2005年前后,白马井镇政府等单位就先后搬进这处综合楼办公至今。

  王滨作为久荣公司代表,这些年一直为讨要工程款和综合楼土地使用权,不停地奔走于儋州市各部门间。“别提了,为这事我都快跑断了腿,都没要回工程款和实际接管抵债给公司的实物财产。”王滨说。

  那么,作为长时间“占用”企业抵债物的当地政府又有怎样的说法?9月10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就此前往儋州进行采访。

  “因为白马井开发公司是吊销未注销,也就是说它还具有法人资格。”对接久荣公司信访的白马井镇政府干部吴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一名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一个会议,儋州市国资委、资规局、财政局、司法局、法院,以及白马井镇政府在内的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法院和司法局建议先成立一个清算小组,对这个公司(白马井开发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吴先生称,清算的目就是看白马井开发公司是否有财产抵偿债务,或者引导企业做破产处置。吴先生也坦承,成立清算小组的事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得到落实。前不久,有关方面再次提及和建议成立清算小组,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进展。

  “现在儋州方面对于这个债权债务(久荣公司被拖欠工程款事宜)没有异议,就看白马井开发公司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吗?”记者问。吴先生回答“嗯”。

  对于镇政府占用综合楼办公一事,吴先生却有不同的看法。“目前土地和房屋没有登记在任何人名下,包括白马井开发公司,房屋是(儋州)市政府出资修建的。”吴先生认为,具体到土地包括房屋还没有登记在久荣公司名下,从法律角度讲法院要有依据才能执行。

  “镇政府对法院这次查封是否提出过异议或看法?”记者问。吴先生表示,因为法院对综合楼及土地查封没有影响到政府部门正常办公,所以没有提出异议。

  但王滨事后对此回应称,综合楼及土地使用权早就以抵债形式给了久荣公司,剩下的工程款及利息不包括综合楼及土地。

  在记者采访期间,吴先生也在手机上打开了一份《法律意见书》,称该意见书较全面地阐述了他们的观点和立场。记者问其能否提供给媒体做参考,他称要请示一下领导。

  9月13日,白马井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刘主任回电记者,称记者采访必须要征得儋州市委宣传部同意,他们才能接受采访。

  事实上,此前记者已就相关采访事宜与儋州市委宣传部方面进行了沟通。记者再次与儋州市委宣传部方面取得联系,一对接人表示不存在“采访必须征得宣传部同意”一说,且其之前已经跟白马井镇政府方面说过了记者相关采访的事。

  截至发稿,吴先生手头的那份《法律意见书》也未提供给记者,白马井镇政府也再未与记者取得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久荣公司被拖欠工程款一事,曾在去年被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以《主动为要 “止损”为先——政府如何妥善处理涉企“历史欠账”?》为题,作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最近,这桩久拖不决的事儿似乎有所转机。据王滨称,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已介入此事,儋州市委政法委亦牵头协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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