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董事会注意到,于2021年12月3日,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刊发一则公告,内容有关承授人行使出售选择权。
阳光100经作出合理查询后了解到,相关通知已送达授予人及担保人。完成出售选择权股份买卖的可能性很小,而承授人、授予人及担保人正在讨论多个方案。公司将视情况酌情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事件的最新情况。
阳光100表示,由于行使出售选择权并不涉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行使出售选择权并不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了解,于2021年12月3日,承授人(华融金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透过向授予人及担保人发出违约通知行使出售选择权,以要求授予人按违约出售选择权价格955,267,062港元购买出售选择权股份(阳光1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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