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浙江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据悉,《通知》提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均视为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房不限售;商品住宅预售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纯排屋预售不少于1万平方米)。
此外,《通知》规定,在部分地块试行地下空间现售政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挪用预售资金、虚假宣传、二次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打击发布不实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发布后,非衢州市户籍家庭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另悉,通知发布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住房(含普通住房批次、普通住房和排屋批次)预售的最低建筑面积要求由3万平方米降至2万平方米;如果申请纯排屋预售,则最低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