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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住房交易双方可以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效克服了传统方式下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复杂等问题,切实提升本市居民住房交易、登记和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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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消息,西藏自治区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其中,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区内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适当提高。推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并提出4种担保方式供贷款人选择,有效解决担保难问题。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外正常缴存职工可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同等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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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郑州市房协官微发布公告称,将对房地产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措施。其中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对信用等级AAA级的经纪机构实行信用激励:列为重点扶持机构,重点跟踪服务;全年处于AAA级,次年初由市房协颁发年度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对其备案等行政服务事项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评比表彰;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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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财政部、住建部、工信部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政府带头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逐步在全社会形成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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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场消息称,厦门对限购、限售政策进行了调整。3月28日,经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确认,厦门限购及限售政策确实有所调整,厦门户籍单身人士可购买第二套住房。此外,厦门还缩短了岛外限售时间,限售时间调整为自网签日期之日起2年内限售,而原政策为自取得产权证日期之日起2年内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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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优化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额度:海口、三亚两地最高提取限额为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按个人限额分别计算最高为3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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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中提出,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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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据消息,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六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向性合作金额每家300亿元人民币,合计金额18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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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江苏省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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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消息,该局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建立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建立重点发展片区区域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