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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北京市住建委目前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后简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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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针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等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等部门4日联合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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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细则》提出,监管账户是预售资金收存的唯一账户,预售人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将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告知承购人,并将承办银行、监管账号等信息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和记载于《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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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问题,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已向恒大地产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多次约谈恒大地产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整改,尽快解决该项目购房人的网签备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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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重庆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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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项规定,旨在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工作,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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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方可对外销售。预售资金方面,天津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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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多项措施,涉土地出让、预售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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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持续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应对市场风险,确保楼盘顺利建设,为市民购房戴上“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