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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南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并实现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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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购房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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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推出2022年首批集中出让土地,并调整供地相关规则与要求后,东莞在近期再次发布了关于楼市的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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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首次从全国层面作出统一安排、确定监管机制,能够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规范开发商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房地产市场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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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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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将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公开通报,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通知》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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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项规定,旨在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工作,防范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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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样板间提出“三一致”的要求,即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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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实行以“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为主导的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结合竞保障性住房,研究更多灵活组合的方式,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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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下称征求意见),在武汉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要在申请到购房资格后,才能凭认定结果购房,有效期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