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中梁控股发布公告称,已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转让,将不因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无效 。
一名法律人士对搜狐财经表示,“这意味着,中梁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行为获得法院批准,至少法院不会急于对中梁控股进去清盘。”
去年11月13日,中梁控股宣布暂停支付境外债券本息,计划进行债务重组。一周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就中梁控股尚未偿还的一笔1865万美元优先票据,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清盘呈请。
所谓清盘呈请,是指上市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清盘呈请。若呈请通过,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要求公司变卖资偿还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一般而言,债权人借此向企业施压,以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条件,“震慑”意义比清盘意图更大。
在中梁控股之前,佳源国际、新力控股、融创中国、中国恒大、天誉置业等房企先后接到类似清盘呈请。
但是,清盘或会对公司股价、资产处置计划产生一定影响,甚至拖慢偿债或重组的进度。
上述法律人士表示:“理论上,根据香港法令,从呈请提交之日起,公司就不能处置任何直接拥有的资产,股东不能转让已发行股份,以避免转移资产”。
但是也有例外。其续称,“如果公司觉得“冤枉”,可以收集相关证明,向法院申请认可令,认可股东转让股份、处置资产等行为是有效的”。
因此,中梁控股在收到清盘呈请后,于公告中表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之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鉴于呈请,公司可能向高等法院申请相关认可令”。
如今,中梁控股顺利拿下法院的认可令。有投资者表示,认可令是利好,等同于法院驳回了债权人清盘的想法。
对此,汇生国际融资总裁黄立冲予以否认。他对搜狐财经提到:“认可令只是解除了中梁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 ,一般法院都会批准,与会不会清盘没有关系,对债务重组没有任何的帮助,也不算是任何利好。”
事实上,中梁控股的境外化债已取得一定成效。
在稍早前的2月17日,中梁控股公布了境外债务重组关键条款。
中梁控股透露,公司一直与其所发行境外债务的若干持有人进行沟通与建设性接洽,力求就公司本金总额约为11.8亿美元的境外债务制定整体解决方案。
经协商,中梁控股拟将境外债务未付本息交换为新优先票据,或新优先票据与新可换股票据的组合,票据期限不超过4年。
新优先票据将在期限内分期偿还本金,预计新可换股票据,将不超过新优先票据和新可换股票据合共本金金额的20%。
中梁还公布了其他暂定条款,包括减少现金利息、实物支付利息的缓冲期限,以便为公司提供适当时间恢复其运营和流动性。而为保证债务重组顺利展开,中梁拟将向同意协议安排的债权人支付一定的奖励费。
中梁控股表示,“预期将继续与境外债权人进行积极和建设性的对话,以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落实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
除了11.8亿美元的境外债务,截至2022年末,中梁控股还有186亿元境内有息负债约,其境内外有息负债总额约为272亿元。
根据中梁控股发布的公告,除了11.8亿美元的境外债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有息负债总额为272亿元。其中,境内债186亿元,境外债约86亿元。
中梁控股还在公告中指出,碍于当前市况,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公司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合计为约170亿元。
“绝大部分现金,都在项目层面的指定银行账户中,接受严格的预售现金监管,以确保在建物业的竣工。”中梁控股表示。
2023年2月,中梁控股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40.2亿元,环比增长9.8%。
2023年1- 2月,中梁控股累计实现合约销售额76.8亿元,同比减少48.1%;累计合约销售面积约78.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6.28%。
中梁控股最新表示,公司仍考虑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但尚未订立正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