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订立一份融资协议。
据了解,于2021年7月13日,越秀地产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最多达1.50亿美元或等值港元的双币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12个月。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越秀地产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本中持有少于30%之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保持作为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拥有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另此前报道,2021年1月至6月,越秀地产累计合同销售(连同合营公司项目的合同销售)金额约473.83亿元,同比上升约26%;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179.1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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