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大悦城地产发布公告称,2021年9月17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若干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按照贷款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向公司提供6亿美元或等值的多段定期贷款,共分为三段。
其中,A段金额为1亿美元或等值,B段金额为2亿美元或等值,而C段金额为3亿美元或等值。
另外,A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后的当日,B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后的当日,而C段贷款的最终到期日为自贷款协议日期起计60个月后的当日。
根据贷款协议,倘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或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或对公司拥有管理控制权;及或并非或不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中央政府大部份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则将构成违约事件。
当发生违约事件时,贷款人所承担的贷款金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应予以取消,并减至零; 及或全部或部分贷款金额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计或未偿还的款项应立即到期偿还。
于本公告日期,中粮集团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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