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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唆使、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婚姻、户籍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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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1月7日,据新华社报道,“十四五”期间,南京市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上市量保持在8万套左右,保持商品住房平稳供给。这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近日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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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方案》提出,浙江省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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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小长假的前一天,江西省住建厅正式对外发布《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整治范围涵盖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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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苏州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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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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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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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联合部署,未来三年阜阳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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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在强化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房屋销售监管、加强房屋交付管理等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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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