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发布公积金新政,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40%
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中提出,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2、郑州:全面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业务
3月26日,据消息,《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租赁需求的实施意见》下发,将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租赁需求,全面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业务。《意见》规定,严格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业务边界。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确保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严格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期付房租使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单位房租,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对于期间项目租赁属性或房屋租赁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及时停止住房公积金房租支付。
3、上海房管局: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实现增幅力争在5%左右
3月24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今年全市住房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确保一手住房价格指数变动幅度符合国家考核要求;力争二手住房价格指数、住房租赁价格指数变动幅度符合国家监测要求;房地产开发投资实现正增长、增长幅度力争在5%左右(预计约5230亿元);各类新建商品房(包括产权类保障性住房,即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与2022年同比持平(预计约185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