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促进张家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张家口市将完善“稳房价”“稳地价”的房地产“双稳”工作机制。“稳房价”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稳地价”要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审查机制,建立土地拍卖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买人。
同时,张家口市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房产交易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快建立数据共享系统,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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